@昆明人 疫情防控期間婚姻登記工作這樣開展→

時間:2021-08-17 11:36 來源:未知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為指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婚姻登記機關服務對象和工作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8月12日,云南省民政廳轉(zhuǎn)發(fā)民政部社會事務司《關于印發(fā)全國婚姻登記機關疫情防控期間工作指引(第二版)的通知》,并結(jié)合云南省工作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持續(xù)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民政部門和婚姻登記機關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重要政治任務,切實加強疫情防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要結(jié)合《云南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民發(fā)〔2021〕156號)要求,強化監(jiān)督檢查,確保責任明確、保障有力、反應及時。

 

二、繼續(xù)強化防控措施

各級婚姻登記機關要按照當?shù)攸h委政府防控部署和有關要求,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完善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加強個人防護安全和場所的清潔消毒工作,降低交叉感染風險。

 

三、繼續(xù)加強婚姻登記機關建設和管理

各級民政部門和婚姻登記機關要嚴格執(zhí)行《云南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婚姻登記機關管理的通知》(云民發(fā)〔2021〕151號)要求,加強婚姻登記機關建設、管理,增強婚姻登記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意識、服務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登記質(zhì)量,為當事人提供便捷、高效、優(yōu)質(zhì)服務。

 

全國婚姻登記機關疫情防控期間工作指引

(第二版)

 

為指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婚姻登記機關服務對象和工作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現(xiàn)制定《全國婚姻登記機關疫情防控期間工作指引(第二版)》。

 

一、適用范圍

 

本工作指引規(guī)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業(yè)務、疫情防控等方面的階段性工作要求,也可作為其他突發(fā)傳染病流行期間的參照要求。

 

二、領導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民政部門要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婚姻登記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履行婚姻登記機關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成立婚姻登記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結(jié)合本地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強化人員配備,保障防控物資,保證安全秩序。

 

(二)建立應急預案

 

各地民政部門要在當?shù)攸h委和政府領導下,根據(jù)各地疫情風險等級,對婚姻登記機關實行分區(qū)分級管理,完善婚姻登記機關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及時處置異常情況。

 

三、工作流程

 

(三)實行登記總量控制

 

疫情防控期間,各婚姻登記機關要根據(jù)本地區(qū)疫情風險等級和窗口容量、場地大小、人員配備等因素,合理確定每日辦理的登記總數(shù),并按照疫情防控形勢變化及時進行調(diào)整。

 

(四)實行預約登記制度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通過電話或微信、網(wǎng)絡等方式,實行預約登記制度。婚姻登記當事人應至少提前1天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預約申請。對有特殊情況的當事人可優(yōu)先預約。

 

(五)強化提前告知程序

 

實施預約登記制度的地區(qū),應當提前公告告知當事人申請婚姻登記的條件、登記流程、需要準備的證件材料等,盡量縮短婚姻登記當事人現(xiàn)場辦理時間。

 

(六)實行分時段登記制度

 

各婚姻登記機關應制定每日登記計劃表,按照同一窗口不同業(yè)務之間設置合理時間間隔的原則,將婚姻登記當事人安排在不同時間段分時登記,并提前告知婚姻登記當事人具體登記辦理時間。

 

(七)暫停提供部分服務

 

疫情防控期間,各婚姻登記機關可視情暫停結(jié)婚登記頒證和婚姻家庭輔導等服務,推遲、減少相關會議和大型活動。

 

四、防控措施

 

(八)加強防控物資配備

 

各地民政部門要為婚姻登記機關配備充足的口罩、手套、消毒液、測溫槍(體溫計)等必要防控物資,滿足日常防控需要,保障婚姻登記機關在疫情期間能正常開展婚姻登記工作。

 

(九)加強員工個人防護

 

各婚姻登記機關要加強疫情防護教育培訓,積極動員所有進入辦公場所內(nèi)的工作人員做好疫苗接種工作,做到應接盡接。對工作人員進行健康監(jiān)測,實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出現(xiàn)發(fā)熱、呼吸道癥狀時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工作人員在崗期間須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護用品,勤洗手、多飲水,工位保持安全間隔,并與婚姻登記當事人保持適當距離。

 

(十)加強登記場所防護

 

要加強工作場所通風換氣,在條件允許情況下首選自然通風,保持室內(nèi)空氣流通。要對場所整體消毒,每天進行無死角、全覆蓋式消毒,電梯按鈕、門把手等頻繁接觸部位應適當增加消毒次數(shù)。設立單獨填表簽字區(qū)域,準備一次性手套供當事人填表簽字使用。每辦理完一件登記業(yè)務后,要對接觸性設備、儀器以及桌椅等物品進行單獨消毒。要設置防護物品投放專用垃圾桶,用過的口罩、手套裝袋密封后投入垃圾桶,每日及時進行清理。

 

(十一)加強服務對象管控

 

要加強人員出入管理,優(yōu)化辦事流程,認真落實掃碼、測溫、戴口罩等防疫工作要求,做好服務對象的引導、分流,保持安全距離,維護工作秩序。原則上候登大廳不安排人員停留,勸導部分婚姻登記當事人在大門外空曠處等候,降低交叉感染風險。

 

(十二)嚴防輸入型感染

 

涉外婚姻登記機關要密切關注本地區(qū)關于入境人員疫情防控隱患信息,加強對境外重點疫區(qū)當事人的體溫檢測和詢問,對未達到隔離期的人員不予預約和登記。要向辦理婚姻登記的近期入境當事人宣傳防疫政策,告知提前向有關部門做好健康信息、個人行程和活動軌跡報告;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防疫政策要求的,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三)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要開展婚姻登記機關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演練,主動溝通協(xié)調(diào)衛(wèi)生健康部門,爭取技術指導和服務保障,提升疫情應急處置能力,完善應急預案。要定期開展隱患排查整治,查缺補漏,全面筑牢婚姻登記機關安全防線。

 

五、宣傳引導

 

(十四)做好事前告知

 

各婚姻登記機關要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提前將防疫工作要求及疫情風險向預約登記的婚姻登記當事人進行告知提示,提醒其謝絕親朋好友陪同并做好個人防護。

 

(十五)引導錯峰登記

 

各婚姻登記機關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wǎng)絡等多種方式,勸導群眾錯開疫情期進行婚姻登記,減少登記場所人員往來和聚集。

 

來源:云南省民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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